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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规划局《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居住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不论窗户或阳台的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计算高度均采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五、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坡屋顶等建模。

  附属物建模应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当屋顶突出物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面宽10%的,可不建模。

  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见图示五)。

  建模时,对于现有建筑的层高按居住建筑3米、办公建筑4米、商业建筑5米控制,也可进行实测。

  六、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

  日照分析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南京)纬度为北纬32度04分,采样点间距为0.3米,采样时间间隔5分钟。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但其中必须有一个时段不低于连续1小时,其余时段不得低于连续20分钟。

  七、日照分析资料依据:

  (一)设计单位提供的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立剖面图;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能反映现状的有关数据(必要时应进行实测);

  (三)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已确定纳入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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