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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日报社新“报业大厦”景观及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日报社新“报业大厦”景观及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09〕43号)


南昌日报社:

  报来《关于要求审查南昌日报社新报业大厦内装饰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及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室外景观设计

  1、本次审查为报业大厦规划用地内的景观小品、硬地铺装、绿化种植、电气照明等内容。室外景观设计面积约17518平方米。

  2、原则同意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3、本次设计绿地率偏低,未达到南昌市商业、办公建筑30%的要求,建议应尽量调整提高,并加大乔木种植密度。

  4、室外景观灯应选用高效节能型灯具。

  5、水下投射灯应选用安全电压等级的射灯,草坪灯、庭院灯、埋地灯、高杆灯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以利人身安全。

  二、室内装饰设计

  1、本次审查为报业大厦一至二十八层内相关业务功能用房的室内装修设计。室内装修总面积33908平方米。

  2、各层平面功能如下:

  一层消防监控中心、接待大厅;

  二层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

  三层报社职工食堂

  四层晚报广告中心、活动室及多功能厅

  五层日报广告中心、小会议室及多功能厅

  六层南昌日报社实业总公司

  七-八层家庭医生报广告业务中心

  九-十二层报社发行站

  十三-十七层晚报记者、编辑办公区;

  十八层建筑智能化机房、网络设备层;

  十九-二十层日报编辑部办公区;

  二十一-二十二层家庭医生报;

  二十三-二十五层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3、原则同意江西省美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请按南昌日报社报业大厦装修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继续完善。

  4、多功能厅视线设计欠佳,舞台台口较小,建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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