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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越冬候鸟保护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越冬候鸟保护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458号)


南昌、新建、进贤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我市辖区内鄱阳湖区近1000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鄱阳湖的1/3。目前南迁候鸟已开始陆续飞抵我市湖区,为加强越冬候鸟保护力度,确保今冬明春候鸟在我市湖区安全越冬,现将候鸟保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昌市越冬候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候鸟保护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
  刘建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肇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樊三宝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徐建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东辉   市农业局总经济师

  钟田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田久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聂玉华   新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响龙  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雷佬  南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岳峰  南昌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包括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胡岳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沿湖各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候鸟保护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将候鸟保护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工作方案上报市越冬候鸟保护领导小组(联系电话/传真:6567593)。

  二、抓好源头,长效管理

  鄱阳湖的季节性湖泊、草洲、滩涂是越冬候鸟的主要栖息地,保护好栖息地是保护好候鸟的关键所在。湖泊、草洲、滩涂的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既享有使用资源的权利,同时也具有保护越冬候鸟的义务和责任,为此,各沿湖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湖泊、草洲、滩涂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向湖泊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下发《越冬候鸟保护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责任。并将登记建档及下发《越冬候鸟保护责任书》情况在11月25日前上报市越冬候鸟保护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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