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
3. 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5. 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三、加快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步伐,分类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一)加快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步伐,提高国有资源使用效益。
1.拓展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范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对以经济功能为主,以市场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国有资源开发和使用,包括国有土地、矿产(包括河砂、石料等)、海域、地热水、矿泉水、森林和城市公共资源等国有有形或无形资源的开发权、开采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让,在符合国家使用规划和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前提下,除公益事业需要外,应推行有偿使用制度,将资源使用无偿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为有偿取得的“单轨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
2.健全国有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坚持以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的方向,除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对各类国有资源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公开竞争、协议转让等方式有偿出让。对可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源,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要制定有关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规范招标、拍卖、挂牌等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加快培育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市场体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统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快建立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市场运作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透明、高效、廉洁”的资源配置市场化平台,促进国有资源的规范、高效利用。
(二)分类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