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批准2008年度足球等3个项目42人为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京体办字〔2009〕32号)
各区县体育局:
为推动我市体育运动的发展,提高我市各项目裁判员的执法水平,建设我市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京体办字〔2001〕49号)的相关规定,由市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组织学习考核、推荐申报,经审查,批准足球等3个项目共42人为一级裁判员。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批准的一级裁判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度批准的一级裁判员名单
一、足球(20人)
东城区:孙日、朱杰
西城区:韩超、赵艳红、汪清、杨林荫(女)
宣武区:韩晓冬、付璐
海淀区:赵渤洋、李伟才、宋子戈、毛振川、陈涛、马小晶(女)、廖庆丽(女)、刘晓翠(女)、宋祺(女)
石景山区:贾维佳、陈金栋、郭硕威
二、跆拳道(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