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职工组
8、中老年组(50岁以上)
(三)竞技健美操组
1、青少年组
(1)少年丙组(6-8岁):规定动作 3人、6人
(2)三级组(9-11岁)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3人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3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5
(3)二级组(12-14岁)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7
(4)一级组(15-17岁)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限
2、成人组
二、三级规定动作
自选动作
七、比赛方法
(一)评分规则
1、大众健美操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
2、竞技健美操规定动作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二、三级运动员等级动作评分办法》。
3、竞技健美操自选动作比赛:参照《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
(二)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选动作音乐自备并录制在空白光盘的开头,同时在光盘表面注明比赛项目、运动员姓名或参赛队名称,比赛上场前交大会统一播放。
(三)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包括有氧操部分和力量练习部分。开始和结束(1-8拍)动作可改变,可适当加入队形变化,地上的力量练习部分可改变动作的姿势和连接,但不能改变动作的性质和数量。
(四)自选动作时间为2''30"-3'',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的各种健美操、啦啦操等,表演风格不限,可使用轻器械(如:扇子、健身球、橡皮筋、纱巾等)。
(五)运动员不能兼规定动作,但可兼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六)比赛场地和比赛服装按规则规定。
(七)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八)比赛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八、名次录取和证书颁发
(一)大众健美操组
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均为三等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竞技健美操组
1、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