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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进行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进行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行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调查的通知》(体群字〔2009〕62号)通知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市十多年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实施,我市有组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迅速发展,已成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力量,在组织和促进广大群众开展科学健身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中,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散性,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关工作情况的数据还不够完整和准确。根据当前推动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化建设和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2009年上半年对我国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普遍的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对全市各区县,自1995年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培训和审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人员的数量和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
  调查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统一组织,各省(区、市)体育局分别负责本省(区、市)调查统计工作的实施,并汇集本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有关材料,并委托天津体育学院调研组进行全国调查数据的汇总并形成调查结果和报告。
  三、调查的操作方法
  (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统一编制调查统计表(见附件)。
  (二)在天津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tjus.edu.cn或http://211.68.236.20)设立《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调查》主页。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从该网页下载调查统计表和填写说明书,登录用户名为:stzdy密码为:zdy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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