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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体育总会对符合实体化标准的协会给予引导资金支持。
  (一)引导资金标准
  对审核后符合标准的协会,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协会承担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发展潜力,给予不同标准的支持资金。
  (二)引导资金用途
  实体化引导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协会基础建设资金;二是协会活动建设资金;三是协会开展国内外交流及业务培训资金。
  (三)引导资金管理
  按照北京市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由市体育总会对引导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附件:
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申请书

  协会名称:                                
  
  挂靠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1.《申请书》是申办工作的重要材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市体育总会下发的《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2.《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数据要真实,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一律不得更改项目,否则按废表不予受理。
  4.《申请书》一律用电子文档填写,电子表格下载地址详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5.《申请书》报送一式两份(原件打印后可复印),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北京市体育总会。如未被批准,申请书不再退回。

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申请书

目 录

  一、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试点申请表
  二、体育协会实体化的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含发展规划)
  三、体育协会章程
  四、体育协会工作制度
  五、固定场所证明、合作经营场所的材料
  六、体育协会内设机构
  七、体育协会专职人员简况
  八、市场运作专业人员简况
  九、体育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申请实体化的决议
  十、评审组评审意见(非协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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