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总会对符合实体化标准的协会给予引导资金支持。
(一)引导资金标准
对审核后符合标准的协会,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协会承担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发展潜力,给予不同标准的支持资金。
(二)引导资金用途
实体化引导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协会基础建设资金;二是协会活动建设资金;三是协会开展国内外交流及业务培训资金。
(三)引导资金管理
按照北京市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由市体育总会对引导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附件:
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申请书
协会名称:
挂靠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1.《申请书》是申办工作的重要材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市体育总会下发的《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2.《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数据要真实,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一律不得更改项目,否则按废表不予受理。
4.《申请书》一律用电子文档填写,电子表格下载地址详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5.《申请书》报送一式两份(原件打印后可复印),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北京市体育总会。如未被批准,申请书不再退回。
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申请书
目 录
一、北京市体育协会实体化试点申请表
二、体育协会实体化的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含发展规划)
三、体育协会章程
四、体育协会工作制度
五、固定场所证明、合作经营场所的材料
六、体育协会内设机构
七、体育协会专职人员简况
八、市场运作专业人员简况
九、体育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申请实体化的决议
十、评审组评审意见(非协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