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其他城市在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规划中的沟通协作,超前衔接。各县(市、区)尤其是赣闽产业承接走廊沿线县(市)根据全市产业规划,制定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统一布局,县(市、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承接有序、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果业局、市旅游局]
三、健全体制机制,实现无缝对接
(六)积极争取成为平等共享“海西政策”的主体。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和项目投入力度,参照海西经济区内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建立 “贡江源”、 “章江源”、 “东江源”流域治理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七)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认真研究国家、福建省和海西经济区其他城市出台的推进海西经济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时完善我市的相关政策。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与海西经济区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十大体系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合作办、市信息办)
(八)共建矿产资源开发和储备体系。建立赣州与龙岩、三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区域联运机制,实现对稀土、钨等矿产资源的同步整顿和规范;共建稀有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同步控制稀土、钨等保护性矿种的开采总量。(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土局、市矿管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落实载体对接
(九)加快入闽交通立体网络建设。铁路方面,尽快开工建设厦门--昆明高速铁路(赣龙铁路复线)、鹰瑞汕铁路,加快昌吉赣城际快速铁路的建设步伐。高速公路方面,尽快开工建设厦蓉高速隘岭--瑞金、赣州--崇义段;加快泉南、大广、济广等高速公路在我市境内的建设步伐;争取福建武平--安远高速公路列入建设规划并早日开工;加密我市县际高速公路网。航空方面,加快航线开发,争取开通赣州--台北(高雄)直达航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办)
(十)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争取国家把赣州市中心城区作为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作为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支撑腹地。按照国际一流水平和海西重点城市、特大城市标准,加快“六大片区”建设步伐。争取国务院批准我市为较大的市,享有地方人大立法权。开展南康、赣县撤县(市)设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六大片区指挥部、市法制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