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措施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
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赣州被纳入海峡西岸(以下简称“海西”)经济区的发展范围。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对接,推进我市融入海西经济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融入海西经济区的意义。海西经济区有望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对赣州将是一个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加快我市融入海西经济区,有利于向上争取更大的支持,有利于承接闽台产业转移,有利于加快构建特大城市、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参与海西的交流合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快融入海西经济区步伐。
(二)明确目标定位。把握发展机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海西经济区的重点城市、江西融入海西经济区的示范城市;中国内地入闽的重要交通枢纽、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的稀土磁性材料及永磁材料基地、钨硬质合金及刀钻具基地、闽台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对台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海西文化旅游的首选地、生态旅游的必选地。
二、加强规划引导,实现超前对接
(三)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争取将赣州纳入海西产业发展及大交通、大物流、大旅游等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四)将融入海西经济区纳入“十二五”规划。在编制我市“十二五”规划时,充分考虑周边发展态势、国家促进海西区域发展的扶持政策、重大项目支持等诸多因素,把握与海西共同发展的机遇,体现“快发展、高增长、跨越式”的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