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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2009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夏秋季统一灭鼠、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以章贡区、赣州开发区所在的城区、街道为重点,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在赣州市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 “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章贡区政府、市直(驻市)各部门、各单位依照职责管辖范围,做好辖区内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

  市爱卫会:负责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垃圾中转站、下水道、河堤、公园)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开展。

  章贡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主体,负责对辖区内的驻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居民户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组织开展。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负责下水道口安装“五防”设施。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对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及“六小”行业单位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城区鼠、蚊、蝇、蟑螂密度的日常监测和评价工作,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查和整改。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和停建工地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组织开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组织开展。

  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商店、街道门店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组织开展。

  市交通局、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负责汽车站、火车站及机场所辖地域的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组织开展。

  五、活动时间和主题

  本次活动时间为9月10日-9月30日。

  活动主题为:讲卫生、除四害、防疾病、迎国庆。

  六、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设施,药物登记、分发和投放,检查验收六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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