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市2009年“119”森林防火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11号)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害严重,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稳定的大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首府城市的森林覆盖率的加大、绿地面积扩增、城市人口的不断急剧攀升,居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和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生活意识的增强,户外活动人数剧增,野外用火频繁,火灾发起数明显增多,加之近年来天气气候异常,干旱少雨,等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使我市森林防火形势日以严峻,森林火灾处于一触即发态势。为预防和减少我市今冬明春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绿化成果,确保首府城市“无一般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决定于2009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举行银川市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其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不断提高银川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社会化进程。为确保活动开展得及时、深入、扎实、有效,现结合我市实际,现做如下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2009年“119”森林防火宣传周教育活动,是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全社会防御森林火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对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做好本次“119”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今年“119”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是新《
消防法》、《
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实施后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也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三句话”总要求后的一次重要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地要自觉把这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与贯彻落实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结合起来,与宣传贯彻《
消防法》、《
森林防火条例》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