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是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性利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部地区发展的关怀。各级政府和部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抓好《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县(市)区、各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工信、财政、教育、卫生、农牧、交通运输、环保、商务、扶贫开发、宁东基地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要针对《意见》中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主动地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国家相关部委进行对接,吃透中央、自治区的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具体项目,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着力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力争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尽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早日产生效益。
三、精心组织、及早谋划,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和主要措施
贯彻《意见》精神事关银川长远发展,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紧紧围绕我市工业“一强五优”、农业“两强多优”、服务业建设“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的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目标,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要认真思考、科学谋划,尽快着手研究确定2010年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重点建设项目和采取的具体措施。二是积极与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联系,把我们的思路和项目与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发展的思路和项目进行对接,争取项目进入国家、自治区的规划中。三是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要深刻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科技发展形势及“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机遇,围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黄河金岸产业带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要在2010年8月前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全市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建设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编制规划的责任分工方案,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8个重大课题研究和21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到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切实提高规划的预见性、科学性、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