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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各有关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票据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省财政厅综合处联系人:刘新启
  联系电话:027-67818776, 67818775
  电子邮箱:liuxinqi999@126.com
  附件:
  1.《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专项检查登记表》
  2.《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领用情况表》
  3.《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
  4.《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专项检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机构代码

地址及邮编

购领证号

单位负责人

电  话

财务负责人

电  话

票据管理人

电  话

领 购 票 据 名 称



  附件2
  2008年湖北省财政票据领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财政票据名称

购领数量(本/份)

使用数量(本/份)

起止号码

起止号码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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