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鄂财教发[2009]8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文化(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强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总结免费开放工作取得的成效,巩固工作成果,找出存在的问题,促进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开展,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决定近期对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方法和时间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省2008年度列入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范围的65家博物馆、纪念馆。检查将采取自查和抽查、内部检查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办法。检查时间为2009年8月-10月,其中9月10日前为自查时间,9月10日至10月18日为抽查时间。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及2008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免费开放工作的情况。各地博物馆、纪念馆是否按照《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鄂文物综[2008]162号)的要求,出台了本地关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规章制度、管理与提升服务的标准;是否向社会公众公示了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参观须知等内容;年、周、日开放时间是否分别达到300天、6天和8小时,并对参观观众进行了登记;是否对专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是否改造、提升了陈列展览;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应急措施;是否在当地媒体对免费开放工作进行了宣传等。
2、博物馆、纪念馆财务收支情况。免费开放博物馆2008年总收入、总支出和资金结余情况:其中所有收入是否都纳入2008年预算管理、所有支出在财务报表里是否都反映;财务报表是否规范、完整、真实;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否与业务活动支出内容相符。
3、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各地财政、文物部门是否按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下达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是否在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后抵顶、减少了本级应当或已经安排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的经费;财政部门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4、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各地财政、文物部门是否制定了本地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博物馆、纪念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定发放人员经费、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建或偿还债务等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是否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