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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加强建筑全过程节能审查,确保所有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2010-2012年三年新增节约400万吨标煤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贡献率。开展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加快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制定出台政府机构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结合旧小区出新和环境改造,逐步推行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结合建筑能耗测定与能耗标准制定,出台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建筑节能投资和担保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积极推广新型结构体系,加快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努力降低建筑材料消耗。
  (五)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规定》、《江苏省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加强对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的指导,全面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其中5%的工地达到省级标准,加大对绿色施工工地的奖励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升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集中力量培育若干个大型建筑工业化基地,提升建造方式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加快建筑施工机械化、精细化和管理信息化步伐。
  (六)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抓住房地产市场转型的机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切合群众需求、多样化的建筑和装修方案以及人性化的住宅产品服务。通过实施康居示范工程和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全装修住宅在市场供应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12年苏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30%以上。制定《江苏省成品住宅装修技术标准》,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部品和材料,将装修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以近期大规模建设的城市新区、城市重点改造地区为重点,以弱电、通信等综合管沟为突破口,不断扩大综合管沟内涵,有序推进综合管沟建设。探索旧城区综合管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创新综合管沟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建成一批综合管沟示范项目。积极倡导建设城市地面基础设施公用走廊,通过规划引导城市高压走廊、铁路走廊、公路走廊等及两岸防护绿地的空间复合利用,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
  (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县级以上城市编制完成绿色照明规划,科学布局照明线路,设计适宜的照明强度,设定合理的照明时间。在新建和改造照明工程中,大力推广高光效照明光源、节能照明灯具、高效节能调控设备。加强城市照明用电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照明动态智能化。探索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市照明中的使用,加强城市景观照明的科学设计和管理。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2年城市照明累计节电率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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