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迫切需要,对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步伐,实现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友好、文化多元”的可持续人居家园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城乡建设规模总量大、资源能源消耗高、节能减排任务重,节约型城乡建设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为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节约型城乡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升级,促进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模式全面转型,实现节约型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紧凑布局,统筹发展。围绕提升城乡建设用地效能调整完善空间规划,倡导“紧凑型城镇、开敞型区域”理念,推动集约宜居型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城乡统筹,引导村庄建设相对集中。强化城镇发展边界控制和空间复合利用,积极推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互动的开发模式,构建城市多中心体系。
(二)节约建造,绿色生态。推广使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探索工程建设实施方式改革,创新有利于节约型工程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太阳能、浅源地热等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三)资源循环,运营高效。加强市政建设中的能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推广综合管沟和绿色照明,提高市政建设和管养水平。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市政公用企业的节能降耗。推进数字化城管,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管理与高效运营。
(四)保护环境,和谐宜居。严格风景名胜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把城市自然山水与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城市特色空间塑造、城市竞争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改善有机结合起来,把节约型住宅与宜居型环境塑造有机结合起来。在节约资源能源的同时提高居住舒适度,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