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协调和管理教育系统外事接待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负责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负责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审批;负责教育系统举办国际会议和因公短期出访的审核。
(十七)民办教育处
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负责民办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开展民办教育培训和评比工作;参与民办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十八)学校保卫后勤处
协调、指导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人员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导改进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工作;拟订高等学校后勤改革政策和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高等学校后勤和校园环境建设、管理工作;联系云南省高等院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和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分会工作。
(十九)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人事和出国(境)政审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直属高等学校专家选拔推荐以及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比工作;负责免费师范生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指导高等学校新任教师支教选派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直属高等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组织部
研究和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审查、报批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设置、党代会方案和党委、纪委组成方案;负责在昆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建设;负责干管权限内干部的管理;参与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推荐高等学校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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