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23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体育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