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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十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提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建议;审批各州(市)、省直各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协调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地方各级配套资金;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

  (二十三)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订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办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的有关手续;负责联系云南省财经学校的工作。

  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

  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管理;审核省级部门(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承担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核算和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设6个业务处(正处级):

  1.综合处

  2.征收管理一处

  3.征收管理二处

  4.征收管理三处

  5.票据及稽查处

  6.核算及信息处

  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

  研究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小组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341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6名(其中1名副厅长兼任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7名(含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3名、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7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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