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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建复函[2009]11号)
惠州市规划建设局:
送来《关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请示》(惠市规建[2009]20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问题,现有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无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在数量、等级等达到企业相应资质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可以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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