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黄标车申请货运车辆通行证的,须每月1日至10日到行业窗口申请办理下月的货运车辆通行证。
2、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货运车辆通行需求申请及审批表》和《北京市货运车辆通行需求申请明细表》(见附件1、附件2);
(2)承运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
(3)承运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4)承运车辆交强险存根(复印件);
(5)承运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黄标车申请通行证的,提交《限期淘汰更新承诺书》(见附件3)。
(9)承运车辆为私人性质,须提交受雇单位证明和安全承诺书。
以上材料应清晰、完整,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承运单位不属于企业单位的,不提供第2项材料;承运单位不属于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性质的,不提供第5、6项材料。以上情况,行业窗口要在《北京市货运车辆通行需求申请及审批表》“行业窗口单位意见”栏内说明。
二、“绿色车队”组建工作程序
1、申请
北京地区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向行业窗口提出组建“绿色车队”申请,提交《申请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承诺书》(见附件4)和《组建城市货物运输“绿色车队”申请表(含明细)》(见附件5)。
2、审查
行业窗口按照“绿色车队”建立标准对企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绿色车队”资格,将申请材料报市运输管理局备案,由市运输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三、“绿色车队”购车贷款贴息补助办理程序
(一)贴息补助标准与年限
贷款贴息补助分为2年期、1.5年期、1年期三个档次:
凡在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签订购车贷款合同并已办理车辆牌照的车辆,给予2年贷款贴息补助,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1年的贴息补助。
凡在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签订购车贷款合同并已办理车辆牌照的车辆,给予1.5年贷款贴息补助,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1年的贴息补助,第二次发放半年的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