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切实加大派驻工作人员培养选拔力度,把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在窗口工作作为干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对重点培养的年轻后备干部要求尽可能具有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经历,在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派驻工作人员中的优秀干部。
6在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项目代办制度,完善代办服务功能,对口全程代办上级机关管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逐步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健全的三级代办服务网络。
7各旗县区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从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制度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勤政廉政等各方面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投诉。
(四)建立和完善指导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办的牵头作用,依托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长效考评机制,形成以业务指导为载体,考核评比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考评模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统一服务标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1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对各旗县区和市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审批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2市和旗县区社区办负责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等工作,协助市民服务中心组织社会化服务;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对本地区各部门、社区公共服务站(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五)推进联网互动。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反馈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网上申报、网上流转、远程审批等功能,逐步实现三级公共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为提升服务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大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市和旗县区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市财政对旗县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一定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各级财政要将派驻工作人员办公经费从所在部门调整到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将相关运行管理经费、网络建设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