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呼政发〔2009〕5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就我市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拓宽政府服务领域,通过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创新发展,构建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政府与市民沟通互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同时,按照建设政务公开、政社合作、政民互动平台的理念,在市四区设立市民服务中心(旗县设政务服务中心),城市基层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乡镇设公共服务中心),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首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公开透明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向社会全面公开各项服务的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增强办事过程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按照“一厅式”服务办事模式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的要求,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服务至上原则。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搭建政府、社会组织与市民之间沟通、交流、互动平台,突出政务公开、政社合作、政民互动等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