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各种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
建立和完善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监管,实现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控。
(八)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完善地方卫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行医,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卫生标准化体系、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医疗服务技术规范体系、医疗质量评价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和临床用血安全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自治区卫生法规制度体系。
四、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2009-2011年要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改革工作,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到2011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困难家庭。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体系。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我区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所有城乡居民统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政策。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有序竞争。推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
通过深化五项重点改革,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盟市要加快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机构,统筹组织和协调当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督考核。
二是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重点要抓好五项改革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操作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做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