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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


  三大物流通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提高等级,构建铁路、公路、航空等多式联运网络,形成贯通自治区东西部、口岸、出区达海三大物流通道。到2011年底,全区高速和一级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00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1000公里,70%的旗县(市、区)连通一级以上公路。

  16个物流节点城市。即呼和浩特、包头2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海拉尔、通辽、赤峰、东胜4个自治区级节点城市,乌兰浩特、锡林浩特、集宁、临河、乌海、乌斯太、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策克10个地区性节点城市。根据各节点城市特点,加强多式联运及转运设施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实现“无缝对接”。在重点铁路货站、机场建设集装箱中转站、货物转运站,在交通枢纽、货物集散地、产业集聚区、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进一步完善口岸设施,重点抓好满洲里、二连浩特、策克、甘其毛都、珠恩嘎达布其、满都拉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口岸信息资源,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强内陆港建设,促进口岸物流向内地延伸。

  (五)加快物流标准的制定与推广
  根据国家物流标准规划,加快制定我区物流通用基础类、物流技术类、物流信息类、物流管理类、物流服务类等标准,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物流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标准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的积极性,加强物流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物流企业和有关方面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以物流的标准化促进物流的现代化。

  (六)推进物流业信息化和新技术的应用开发
  根据国家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资源标准,加快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公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运输与服务方式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鼓励城市间、行业间和企业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支持物流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系统,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

  积极推广集装箱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推行托盘化单元装载运输,大力发展集装箱车、重型载货汽车、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等组织方式,降低物流成本。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加强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支持物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物流技术设备,提高物流技术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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