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工商字〔2009〕16号)
各县区(分)局、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及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商办字〔2009〕2号)和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效能发〔2009〕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工商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为基本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效能年活动,加快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干部队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实现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行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的“四高目标”。
二、活动原则
(一)正确处理好依法监管与高效快捷的关系。做到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实现文明执法、优质高效服务。
(二)正确处理好放权与服务的关系。对下放的审批权(包括授权),上级机关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规范用权;对一些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要做好协调服务和指导把关工作。
(三)正确处理好效能年活动与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既要严肃纠正机关效能、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影响大局、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的发生;同时,抓住问题的实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效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