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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3推进区域间农产品市场对接。建立完善与京津市场农产品“互检互认”、“质量追溯”合作机制,加强对环京津地区农产品市场和骨干农产品流通企业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的认证服务,推进与京津批发市场和大型消费集团结成合作联盟,实行“直通车”制度,提高我省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的规模和效率。对大型农产品出口流通企业,加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品牌认证、金融支持等专项服务,提高优势农产品外销能力。

  (二)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1加快发展连锁经营。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的领域和范围。推动连锁经营从零售超市向多领域、多行业发展,积极发展家电、家居、服装、图书、音像制品等专业连锁经营;从城市商业中心向居民社区、农村乡镇延伸,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引导扶持河北保龙仓、唐山华盛、邯郸美食林等大型连锁企业拓展经营网络,搭建电子交易和物流配送平台,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广特许经营模式。支持国大36524等连锁企业,依托商号、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等优势资源,构建特许加盟经营网络。

  2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全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类企业普及电子商务技术,着力培育29家省级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完善面向城市社区、居民的水电气缴费、证照办理、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纳税、网上年检、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公共服务。

  (三)促进工业消费品市场升级。

  1推进大型商品市场升级转型。针对我省大型工业消费品市场大多位于城市(镇)中心商业区的现状,结合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城市规划修编,对市场进行科学布局、升级改造和功能定位,以硬件改造带动经营、管理、交易方式的升级,提升市场现代化程度。以现代信息手段、物流技术、综合服务能力改造传统市场,通过网上市场建设、物流中心外置、相关服务集聚,促进传统批发市场向展销展示中心、信息发布中心、电子交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研发设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现代市场形态转变。

  2加强农村消费品市场网络建设。结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流通业态,积极探索“一网多用”,拓展农产品收购、电信服务、公共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3强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树立“品牌立市、品牌兴商”的理念,鼓励市场采取优惠政策引进品牌商品,积极发展总代理、总经销等经营模式,帮助商户创立经营品牌。推广新华集贸中心经验,加强市场信用监管,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信用状况公示,建立市场信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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