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全省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编制我省的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和指配我省发射功率50瓦(含)以下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与功率技术参数;开展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质量监督保障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和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项目;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保卫处。
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管理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3名(不含兼任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和贵州电视台台长的副局长职数)、机关党委书记 1 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6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