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挥通信处。
拟订人防重点城市战时防空袭及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负责省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区搞好疏散基地建设;指导全省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物资的计划安排。
(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拟订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省直及中央在黔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和提出人防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建议并实施监督;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 交通战备处(国防林材管理办公室)。
拟订国防交通工作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国防交通网络布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织工作;承担省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承担全省国防林材的管理工作。
(六)落区防护处。
承担火箭残骸落区安全防护和回收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工作;承担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参与有关抢险救灾工作。
(七)财务处。
承办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费和物资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人民防空交通战备预决算;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参与和审查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经费预决算工作;承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平战结合使用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八)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纪检监察员,行政编制1名。
四、人员编制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