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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22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高阿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黄亮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何明清 市地税局副局长

  于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翁国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郑祖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伯金 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振通 市法院副院长

  杨春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金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潮月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晓红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美琴 人民银行莆田支行副行长

  蔡祖荣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锦忠 莆田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主要职责: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各级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黄亮明 (兼)

  副主任:
  张玉泉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李金炉 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吴江山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成 员:
  胡志坚 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曾国顺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郑茂永 市法院刑二庭庭长

  李鸿宾 市检察院侦察监督处处长

  林金顺 市审计局财经科科长

  彭文财 市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一科负责人

  邱开辉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陈青春 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杨 芬 人民银行莆田支行反洗钱科科长

  何 华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柳祖军 莆田军分区供应科科长

  陈青海 莆田军分区宣保科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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