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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

  结合实际情况,各区县、有关行业(系统)和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并于10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3月)

  各区县、有关行业(系统)要组织、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各行业(系统)自查自改情况于2010年4月5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复查阶段(2010年4-9月)

  区县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重点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工会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治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各区县、有关行业(系统)和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本地区、行业(系统)和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0年10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10-12月)

  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四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各区县、有关行业(系统)和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批评。同时,对本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缜密部署。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区县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和落实本地区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有关行业(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引导、扶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坚决关闭。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重要举措,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加大对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附件: 1.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粉尘类)

  2.高毒物品目录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2.行业举例:
  (1)煤炭采选业: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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