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规科〔2009〕14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09〕152号)的要求,在我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方向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开展对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出能够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建议。重点研究方向包括: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分析辨识、事故预防、监测预警、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事故鉴定分析、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科研方向和当前安全科技重点需求,填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
(二)我局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项目建议书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一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列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重点科技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应注重预期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突出重点,研究内容明确、指标具体,确保申报的项目能够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于2009年11月6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到我局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石灵,54667960
电子邮箱:csl@shsafety.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1906室(邮编:200020)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