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今年以来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和完成各类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完成评价报告的人员是否与该业务项目专业相对应,是否存在合作人员起草报告、持证人员签字的现象,是否存在合作人员代为加工评价报告前道工序、按比例分成等委托违规行为,是否按时填报月度工作数据表格。
3.安全评价报告按规范标准编写情况
(1)根据《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编写提要》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编写指南》编写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的情况,是否按照《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更新技术标准;
(2)严格按照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执行安全评价项目的情况,已完成的评价报告是否严格执行了过程控制文件,是否保存了风险分析记录、现场影像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
(3)确保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情况,收集的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有定性、定量评价的分析、计算过程,评价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列出了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提出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是否可行,是否明确给出了评价结果。
(二)检查程序方法
1.听取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汇报;
2.询问与核查有关材料,抽查已完成的安全评价项目报告和检查现场评价记录等,抽查数量不少于10个,原则上自8月24日起《上海市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指导价(试行)》发布后所完成的安全评价报告都将抽查;
3.查阅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等;
4.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安全评价项目的执行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核检查工作
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安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次考核除对机构的资质条件保持、过程控制执行和评价报告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外,将根据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第四组反馈的问题,重点对机构的行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局、协会领导将分别带队本次考核检查工作,各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部署,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