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建立新型推广体系。加强市、区县、乡镇园林绿化科技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构建面向行业、基层的信息互动、技术交流平台。培养农民身边不走的乡土专家,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的推广应用。积极鼓励和倡导产、学、研联合,调动科研单位、企业和各级学会、协会参与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形成中央、地方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无偿服务与有偿帮扶、专业性队伍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的新型园林绿化科技推广网络。
五、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保障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质量和产品安全
10.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园林绿化行业发展需要,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建立健全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覆盖园林绿化各个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标准制修订程序,确保标准质量。强化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11.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的质量水平。加大对园林绿化种苗、果品、花卉、蜂产品的质量认证和监督力度,推行质量标志管理,提高园林绿化产品质量检测水平,确保生态安全和林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造就高水平的园林绿化科技人才队伍
12.注重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园林绿化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在职继续教育,为科技人才创造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机会,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予以奖励。通过项目(课题)的实施以及培训、考察等多种途径,培养科技人才,特别要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设立园林绿化青年科技专项,每年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主持的1-2项科技项目,为青年科技工作者创造自由探索、平等理性、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13.重视科普提高素质。充分发掘园林绿化行业的宝贵资源,积极创新科普活动的机制和方式,利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园林绿化科普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关于提高北京市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科学素质的意见》,加大园林绿化行业各类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结合本行业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方式,将相关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长效化,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