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清理枯死树和危险树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迅速开展清理枯死树木和危险树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及时统计上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街道城建科、单位、直属绿化队、乡镇林业站等对管辖区内枯死树木和危险树木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重点抓好道路两侧、居民区、公共场所枯死树木和危险树木的调查。其调查情况书面报告请于7月13日下午4:30前上报我局林政资源管理处。
二、认真制定清除方案,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在对枯死树木和危险树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针对清除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枯死树和危险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危险树的清除;对能够通过修剪、扶正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消除隐患,确保清除工作安全实施。
三、严格履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确保依法合规
清除枯死树和危险树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林木(含城市树木)采伐审批手续。在紧急情况下,处置危险树木应分别按照《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
二十四条和《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
五条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