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使用模拟测算法测算,并分别森林类型、采伐类型、起源确定合理年采伐量。具体由区县负责组织具有林业调查资质单位或相关技术人员承担,其技术性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技术规定》执行。
(三)测算要求。
测算合理年采伐量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测算方法、测算结果应告知编限单位,积极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汇总平衡后报送。
七、建议指标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测算,综合分析确定编限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
市园林绿化局分析本区域森林资源状况,对编限单位测算年合理采伐量进行宏观指导,根据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测算各区县合理年采伐量控制数。对于编限单位采伐量汇总数超过控制数的,各编制单位要说明理由。
八、编报程序
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本辖区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市园林绿化局。市园林绿化局验证后,汇总、平衡,提出全市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国务院审核批准,并抄送国家林业局。
九、上报成果
(一)各编制限额单位结合本职工作对“十一五”期间林木采伐情况,总结的经验、问题及对策;分析“十二五”期间单位森林经营管理的发展趋势、社会对林木采伐的需求,对可能发生的林木采伐情况进行预测、分析。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议指标进行分类、汇总、归纳、分析,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强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并形成初步成果,于2010年1月1日前报市园林绿化局。
2010年3月31日前,形成《北京市 “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初审。6月30日前,由市政府向国务院正式上报经国家林业局初审平衡后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
(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初步成果中建议指标和表格(详见附表1-6),同时报市园林绿化局林政处和市林勘院。
十、保障措施
市园林绿化局成立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领导小组。董瑞龙局长任组长,史贵升副局长、甘敬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林政资源管理处、计财处、造林营林处、林场处、林勘院,办公室设在局林政资源管理处。由市林勘院具体负责测算及编制工作,设测算组和专家组。市、区县编限所需资金、工作条件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