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档案利用与开发指导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处)。
负责制定全省档案编研、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纪念活动,研究确定全省档案系统年度重点编研出版选题;定期检查全省档案利用、开发情况,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拟订档案开发、利用的政策性支持与资金补贴办法;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合作,定期组织优秀编研、开发、利用成果评审;面向社会开展档案展示活动;负责全省各级档案馆上网档案信息的审核、报批管理;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利用和咨询服务;承办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接收、整理、发布有关工作。
(六)档案数字化与技术保护指导处。
负责制定全省档案数字化发展规划和全省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加强档案科研立项与研究,并负责全省档案科研成果的鉴定、推荐和评审;负责指导计算机管理程序的编制、系统维护;负责对省档案馆档案资料的技术性处理与保护,加强特殊档案载体保管。
(七)档案管理处(后库综合管理处)。
负责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分类、保管、整理、著录、编目和鉴定评估;负责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并对外公布;负责档案开放和利用调卷工作;负责档案库房的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各项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和有价值的档案。制定后库综合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处室组织实施;管理后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度、值班、生活保障等事宜;负责后库的日常维修和环境保护等事宜;协调承办在后库举行的有关会议、人员培训和接待等工作。
(八)行政财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拟订项目规划、编制财务预决算和日常收支安排,承担政府采购和机关基建项目有关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并对直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管理机关相关行政性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配置档案库房、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制定机关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省档案局(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省档案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担机关和平山县战备后库、洞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档案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承办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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