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印刷发行管理处。
拟订全省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和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印刷、复制、发行活动;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推进全省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八)出版物市场监管处(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版权管理处。
拟订全省与著作权管理、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制订和著作权有关的各类产业发展规划;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加入的国际著作权条约在我省执行情况;组织和推进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严重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对在我省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我省引进图书著作权合同的审核登记和引进电子音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的认证登记工作;负责我省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备案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河北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兼任河北省版权局副局长),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7名。
五、其他事项
(一)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北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的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核;河北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