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河北省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指导;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区域特色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省农产品加工基地认定;承办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的审核申报;参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省级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评审论证、筛选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项目统计、项目库建设与监测工作;组织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人才培训;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对接;协调相关企业的招商引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十四)综合处。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文电、会务、保密、信息、信访、安全、后勤、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重要议定事项的督办;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建议;编制行业基本建设、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与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行业财政资金预决算执行编报与管理;协调指导行业普法执法、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承担组织落实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负责编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检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违禁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和打假工作;制定畜牧兽医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申报和实施;指导行业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
(十六)畜牧与草原处。
负责拟订畜牧业规划、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负责畜牧业统计信息工作,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承办畜禽遗传资源、种畜禽等行政许可工作;拟订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草原建设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草原防火规划、计划,负责草原防火体系与责任制建设,协调监督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草原资源普查、自然保护区及草原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作;组织草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草种品种审定及行政许可工作;指导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指导草原鼠害、病虫害、毒害草及其他草原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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