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系统外事管理与接待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承办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九)粮油作物处。
拟订粮油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省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经济作物处。
研究提出经济作物生产发展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经济作物生产;研究提出经济作物产品结构调整、质量改进、效益提高以及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作物产品产销动态;参与经济作物品种审定。
(十一)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承担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工作;承担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十二)河北省农垦局。
拟订农垦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经济结构调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协调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扶持农垦经济发展改革建议;负责农垦业信息统计;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承办系统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三)河北省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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