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临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高层建筑、大型商业建筑进行亮化建设。
(三)对秀峰公园、奥林匹克公园、鹅羊池、佳宁娜广场、资江风光带等进行亮化建设。
(四)对临城市主干道的低、多层规划保留建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外墙清洗、粉饰或整改等“穿衣戴帽”美化工作。
(五)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构筑物外墙、电杆、候车亭等乱张贴涂广告、牛皮癣等进行整治清洗。
四、实施步骤
(一)2009年
1、制定《益阳市城市亮化管理办法》;完成益阳城区夜景亮化工程规划;完成益阳大道、桃花仑路、金山路广告牌匾整治。
2、完成奥林匹克公园、鹅羊池广场的亮化建设;完成益阳大道主要节点及主要建筑、绿化景观带的亮化建设;完成益阳大道、金山北路、桃花仑路广告牌匾的整治和亮化建设,并配套完成其电力、交通设施的亮化建设;完成部分背街小巷的照明建设。
(二)2010-2012年
完成秀峰公园的亮化建设;分年度逐步完成资江一桥、三桥、资江风光带、城市主干道及其两侧行政事业单位、高层以建筑、大型商业建筑的亮化建设;完成道路沿线广告、牌匾的整治、亮化改造与提升;完成道路沿线电力、交通设施的亮化建设。完成主干道两侧规划保留的多、低层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作;完成背街小巷的照明建设。
组织对全市夜景亮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五、责任分工
(一)市规划局负责起草《益阳市城市亮化管理办法》;负责完成城区亮化工程和广告整治的规划设计,负责在建项目亮化设计的审查,验收把关,并督促其同步实施。
(二)市建设局负责完成市政府分配的道路、广场、公园、桥梁、沿江风光带和绿化等亮化工程建设任务。
(三)资阳区政府、赫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全市统一规划负责市人民政府分配的亮化工程建设、广告牌匾整治任务,负责完成辖区内背街小巷夜间照明的建设。
(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交通设施、标志的夜间照明建设和管理维护。
(五)供电部门负责城区有关电力设施亮化建设和管理,并在亮化工程照明用电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六)业主单位按照城区亮化工程的统一规划,完成庭院及其主体建筑的亮化建设和维护。
附表:
2009年城区亮化工程建设分工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单位
| 投资主体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鹅羊池改造
| 美化、亮化
| 资阳区政府
| 市城建投
| 10月1日前
| 资阳区负责人
|
益阳大道临街高层建筑
| 亮化、清洗
| 业主
| 业主
| 9月底
| 赫山区、高新区负责人
|
益阳大道、金山北路、桃花仑路、广告牌
| 整治、亮化
| 业主
| 业主
| 9月底
| 赫山区政府、高新区负责人
|
益阳大道佳宁娜广场
| 亮化
| 业主
| 业主
| 9月底
| 高新区负责人
|
益阳大道龙洲广场
| 亮化
| 市建设局、高新区
| 市城建投、高新区
| 5月底
| 市建设局、高新区负责人
|
益阳大道交通设施
| 亮化
| 电业局、市交警支队
| 电业局、市交警支队
| 9月底
| 市交警支队
|
益阳城区亮化工程及广告规划设计
| 规划设计
| 业主
| 市城建投
| 4月底
| 市规划局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