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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导工程实施方案》、《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五)科教兴绿,加强监管,依法治绿。
  三、实施步骤
  (一)公共绿地建设。根据全市现有公共绿地现状,建设公园20个,新建街旁游园(广场)26个,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40.6公顷,按2011年60万人预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01m2。2009年完成龙洲广场、秀峰公园、沿江风光带、茶文化森林公园(一期)、奥林匹克公园、姚家湾广场、鹅羊池以及街旁绿地等公共绿地的新建或提质改造。2010年完成益阳大道带状绿地、迎宾路带状绿地以及马良路、迎春路、向仓路、五一路等街旁绿地的建设。2011年完成清溪河带状绿地、梓山路带状绿地的建设。公园建设根据专业规划按年度组织实施。
  (二)道路绿化建设。2009年完成金山路、龙洲路、益阳大道、罗溪路、益宁城际干道、学府路、紫竹路、幸福渠路、文昌路、康富南路、迎宾路、玉兰路、鹿角园路、梅林路、高新大道、石港湾路等的绿化新建和提质改造。2010年完成团圆南路、银城南路、云树路等道路的绿化建设和部分道路的街旁绿地节点建设。2011年完成白杨路、花香路、中山冲路、永福路、莎萍路、石桥路、袁家湖路等道路的绿化建设。
  (三)居住小区、单位绿化建设。2009年至2011年新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10家,市级花园式单位40家,90%庭院绿化达标。加大宣传和实施力度,有计划的实施主干道沿街单位拆墙透绿。
  (四)生产绿地建设。在益宁城际干道靠近郊区发展苗圃200公顷。
  (五)水系及防护林建设。继续高标准建好资江沿江风光带,搞好清溪河沿线绿化和幸福渠绿化景观带,使水岸绿化率达到80%。建设319国道、益沅一级公路和益桃一级公路绿化,特别是城市出入口的人工森林群落。公路绿化带建设以常绿、高大乔木树种为主背景,以植绿、造景、铺彩为手段,在节点和重点地段布局园林绿化景观,形成4条放射状的绿色风景走廊。在长常高速公路、石长铁路及洛湛铁路两侧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六)风景林地和生态林地建设。对会龙山、梓山湖风景林地和寨子仑、高仑山生态林地遭到破坏的山体,采取不同植被恢复方案,进行全面绿化,以增强山体遏制水土流失、水源涵养能力,实现山体生态面貌的全面重建和山体景观的全面提升,规划建设各类生态林和风景林地。计划2010、2011年每年植树10000株。在规划建设中对高差大于50米的山体强制性保护,不准开挖;对低矮的山体在建设中开挖后及时对周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搞好绿化。
  (七)立体绿化建设。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引导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大屋顶花园建设;对现在裸露的挡土墙、护坡和新建项目进行垂直绿化建设;在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建设中增加墙面绿化指标。
  (八)其他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格按相关法规规范城市树木砍伐和移植。2009年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制定《益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保持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的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明确责任,分解指标,强化行政首长任期创建目标责任制。市、区两级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督查,完善监管机制。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挂牌督办项目,由市长和分管市长亲自督查;市直、中央、省属和区重点项目由两办督查室和城市绿化办督查;各区负责本级督查。对落实任务不到位、措施不力和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二)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科学规划城市绿化,加快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建设,每年制定具体的绿化建设计划。加强规划许可和监督,绿地新建单位必须留足绿化用地方可取得建设许可,在建设中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大绿化执法力度,巩固绿化成果。保护好原生态植被,旧城区和新城区原始植被保存完好的绿化,尽可能地保留原始生态。限制封闭院落建设,各单位尽可能地建设开放式庭院,有绿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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