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6、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无撒漏和车轮带泥。
7、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8、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职卫生和保洁人员,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集贸市场
1、完善市场专业规划。由规划和商务部门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场布局要求,对城区集贸市场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布局规范,科学合理,方便市民,有利管理。
2、完善市场内部卫生设施和管理。市场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水冲式公共厕所和垃圾容器;垃圾及废弃物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做到日 产日清,见脏就扫,保持整洁;各市场经营户和顾客的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市容。
(五)单位庭院
1、室外清洁无垃圾,室内光亮无灰尘。
2、道路平整无坑洼,管道畅通无积水,空地绿化无裸土,车辆有序无乱放。
3、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阳台美观无乱晒,庭院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墙壁干净无乱贴,门窗无破损。
(六)城市河道
1、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
2、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七)环卫设施
1、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2、公共厕所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
3、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点、汽车客运站、火车、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建成区无旱厕。
(八)门前三包
达到“八无”、“四有”标准:无堆积物,无纸屑、烟蒂、果壳、杂物、污垢,无乱贴、乱挂、乱画,无损坏公共设施行为,无乱停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破损、错字招牌,无内容不健康广告;有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卫生保洁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2009年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卫作业体制,消除垃圾裸露和乱堆乱倒等现象。
1、改革试点,推动环卫作业市场化。参照省定额标准和我市实际,对益阳大道、康富路、龙洲路、桃花仑路的清扫保洁作业体系实行改革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市场化运作;社区环卫作业同步进行,对赫山区的桃花仑、康富路、秀峰、龙洲路4个社区,资阳区的马良、南岳宫2个社区,高新区的金山社区的背街小巷卫生工作进行改革试点。由三区政府(管委会)明确责任,将7个社区的环卫工作过渡到由环卫专业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责任承包。
2、建立“门前三包”监督员制度。城区聘请“门前三包”监督员300名,依照市人民政府〔2007〕2号令,佩戴统一标志,上街执勤。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纠正和处罚。“门前三包”监督员由区、街道办事处实行管理,市对区进行经费补贴。
3、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规划、建设、卫生、环保、交通、工商、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的作用,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各执法部门要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社区和“门前三包”监督员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处罚,为 “门前三包”提供执法保障。
4、加强渣土管理,出台管理办法,严格执法。
5、由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市国资委建设11个站厕合一的垃圾中转站。
6、添置部分大型环卫机械设备。
(二)2010年至2011年,进一步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和社区背街小巷环卫部门责任承包,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和整治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环境卫生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