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统计青年干部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统计职业道德为核心,以统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新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开拓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市局、总队所属各处室,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所属科室/街(乡)统计所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
三、组织管理机构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成立北京市统计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为北京市统计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对全市统计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应根据自身情况,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北京市统计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刁满庆
副组长:刘亚平
成 员:陈少波 马士龙 沈 青 李保宁 张雪原
石平平 李 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总队机关团委,负责具体工作。
四、评选条件
(一)原则上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类统计规章制度、规程和规范,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类行政管理制度;
(三)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能够努力学习统计业务,掌握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争当优秀青年岗位能手,争创学习型组织;
(四)在统计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五)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示、有形的创建载体;
(六)重视发挥集体中青年的作用,有健全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团的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