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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保健食品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合法生产经营。
  (二)加强检验检测。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相关监管部门要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着力构建一个以市级为骨干,区(县)级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创新综合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的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在省、市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把互联互通扩展至县级,实现县以上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工作交流等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这个平台,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的操作规则,内部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应对能力,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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