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等销售环节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引导各类市场主办者参与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协议。针对食品质量状况和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大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力度,按季度做好10大类、100个品牌食品质量跟踪抽检工作。
--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继续实施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
--充分发挥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要通过发挥“315”投诉网络的优势,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严厉查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及违法广告等案件,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切实做到为消费者负责。
(五)餐饮消费环节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公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票索证、餐具消毒等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使用未消毒餐具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防范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与食源性疾病发生;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扩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覆盖面,根据抽检情况调整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