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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一日

  西宁市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2009〕4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进一步治理食品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学校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的监管,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食品生产集散地、地方特产及特色食品集中区域,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乡、村。
  (二)重点行业: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屠宰业、食品小作坊、小食店、小型餐饮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零售商店,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企业等。
  (三)重点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调味品、糕点、糖果、方便食品、酱菜(腌制)食品等。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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