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172号 2009年11月10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2009年市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品质,彰显宿迁城市特色,全力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根据《宿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年)》要求,结合市区园林绿化现状,制定2009年度市区秋季绿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秋将继续对市区新(续)建的雪峰山路、恒山路东延段等17条道路进行绿化(见附件1)。
(二)单位附属绿化工程。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完成宿豫区体育馆等7家新建单位附属绿化(见附件2)。
(三)居住区绿化工程。为打造宜人的居住空间,今秋将完成名河雅居等13家新(改)建居住区绿化(见附件3)。
(四)绿化补植完善工程。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和移栽树木,进行“查漏补缺、查死补活、查残补优”,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对歪斜的树木扶正,并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成活(见附件4)。
(五)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分步实施,重点打造市府新区、宿豫新区、宿城新区三大园林景观精品片区和20个园林景观精品庭院、20条园林景观精品道路。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园林景观提升方案,加强绿化养护,着力建设精品工程。(见附件5)。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10日前,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的总体要求,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乡土树种为主,大力推广种植市树(国槐、杨树)、市花(桂花、紫薇),建设具有宿迁特色的绿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