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深府〔2009〕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09〕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口普查是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任务艰巨。各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全市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名单见附件)。各区政府要设立相应机构,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本次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区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各级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附件: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许 勤
副组长:
徐安良
陈 彪(市发展改革委)
邓 平(市统计局)
施志刚(市公安局)
罗乐宣(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成 员:
罗烈杰(市委宣传部)
伍秀琼(市财政委)
许重光(市规划国土委)
张建安(市人居环境委)
范志刚(市教育局)
张进传(市监察局)
祖玉琴(市民政局)
钟晓渝(市司法局)
蔡焕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曹炳洲(市市场监管局)
李必祥(市统计局)
徐彩武(市口岸办)
丁丽娜(市外办)
陈兴光(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赵 权(深圳警备区政治部)